关于评审2017年秋季学期江苏福彩爱心助学金的通知 |
2018-10-23 |
关于评审2017年秋季学期江苏福彩爱心助学金的通知 各院系: 根据无锡市民政局的通知,现在全校评审2017年度秋季学期江苏福彩爱心助学金,具体要求如下: 1、评选对象:我校在读的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 2、评选条件: (1)江苏省籍贫困生; (2)品学兼优。 3、评选程序:各院系在评定过程中要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具体可参照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执行。 4、资助标准:3000元/人、5000元/人 5、上报截止时间:12月7日之前。 6、上报材料要求: ﹙1﹚学生填写的江苏省福利彩票“爱心助学活动”申请表 (一式二份)。 ﹙2﹚受助学生身份证复印件,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,复印件附在登记表后。 ﹙3﹚院系填写的江苏省福利彩票“爱心助学活动”名单汇总表。(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)。 (4)学生农行卡复印件。 学生处 2017年12月5日 |